2018年1月10日,四川省藥監局發布《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鼓勵創新推進藥品流通行業轉型發展的意見(試行)》。
《意見》中提到:
三、引導“互聯網+藥品流通”,促進創新發展
(五)推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支持藥品流通企業與互聯網企業加強合作,鼓勵藥品流通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優化供應鏈管理,推進我省現有互聯網藥械交易平臺持續發展。
(六)規范互聯網藥品交易管理。嚴格把關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完善網上售藥監測機制。各市(州)局應定期巡查轄區內互聯網藥品信息發布、交易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推進電子商務誠信建設。
(七)鼓勵藥品首營資料電子化管理。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藥品(特殊藥品除外)經營業務時,在確保藥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前提下,可運用國家部委認定的互聯網電子認證技術平臺實施藥品首營資料交換和管理。
(八)鼓勵藥品零售企業連鎖化、專業化、特色化發展。支持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在統一信息系統、票據管理、采購配送的條件下開設門店。規范零售連鎖企業互聯網零售服務,推廣“網訂店取、網訂店送”等配送方式,引導公眾從正規渠道網購藥品。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藥師網上處方審核、在線用藥指導等藥事服務。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為2年。各地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可及時向省局報告。省局根據試行情況,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國家總局在改革完善藥品流通監管方面出臺新的政策規定,從其規定。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1月8日
《意見》在廣泛調研、充分研討的基礎上,堅持改革創新,圍繞國家、省改革方略提出了不少前瞻性、可行性、合理化的具體措施。主要有:
(一)對國家、省“十三五”醫改提出的提高藥品市場集中度的具體目標,作了針對性的政策支持。
(二)進一步擴展了我省藥品第三方物流業務范圍,推動企業節約運營成本,提高社會整體效率。
(三)支持藥品企業有效運用電子化、信息化手段保障藥品流通質量安全和全過程可追溯的條件下,按照現代物流標準條件開展藥品直調、多倉協作、異地建倉等業務。
(四)在互聯網經濟發展一體化的情況下,提出了我省規范互聯網藥品銷售監管的具體措施。
(五)對藥品企業資料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見。
(六)提出推進藥品零售企業連鎖化、專業化、特色化發展的具體措施,促進我省藥品零售行業規模化、規范化發展。
(七)在藥品現代物流條件下,簡化藥品流通企業認證許可流程,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八)對已取得我省藥品第三方物流服務資格的我省藥品批發企業藥品現代物流建設進程提出階段性、合理化的明確要求。
(九)對我省藥品第三方物流雙方企業的義務作出了更加明確的規定。
(十)對藥品跨區域儲存配送監管這一藥品流通監管新情況,提出了體系建設、制度設計、職責分工等具體要求。